1995年4月16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某中学上完晚自习之后涌融优配,十三岁的小玉和十四岁的小花一起回到了寝室。洗漱完毕,两人上床聊天,说到小玉的母亲生病经常卧床不起,小花也是十分同情。聊到十点钟,宿舍已经熄灯了,小花说自己肚子有点饿,想一个人去校外的小卖部买些吃的。
小玉说:“我也饿了,我也去买几个煮鸡蛋。”
这时的她们并不知道,她们的悲惨遭遇即将开始。
两个人穿好衣服,看到宿舍管理员老师的房间已经熄灯。她们俩悄悄走出了校区,来到外边的小卖部买了吃的。然而,小花和小玉开始往回走时,突然被几个男人勒住了脖子,呼叫不得,买的食品撒了一地。随后,两人被拖进了附近的树林,几个男人对他们实施了轮奸。
小花回忆说:“我不认识他们……开始,我拼命反抗,那人吓唬我说……不要喊,不然把你们俩统统杀死。后来,他们见我疼得实在受不了,才停了下来。”
小玉接着回忆说:“我的嘴被堵上了……我喊不出来,只能自己哭。”
回到宿舍的小玉、小花并没有报案,也没有立刻向宿舍管理员老师报告,而是躲在自己的被窝里整夜哭泣。
图片
哭泣声惊醒了周边的几个同学,但是,谁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员老师。
第二天上课之前,同宿舍的其他女生向管理员老师汇报小玉、小花的异常举动,说她们俩哭了一夜。
管理员老师开始以为她们身体不适,或许生病了;询问她们,她们不仅没有起床,而且拒绝回答。管理员老师查看了她们的床铺才发现她们衣服上的血迹,立刻向她们问询。顿时,小花、小玉哭成了泪人。
管理员老师立刻向校长做了汇报。校长匆匆赶来,问询了大致经过,然后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大约上午十点的时候,公安民警来到了学校。
笔录之后,由于情绪难以稳定,小花、小玉暂时休学,到医院接受治疗。
本是花一样的年龄,梦一样的青春,却遭遇一生命运的转折点;身体的创伤,心灵的阴影伴随着她们日日以泪洗面。
民警认真勘察了那片树林,提取了一些较有价值的足迹,还有几个可能属于犯罪嫌疑人的烟蒂。
在民警的四处走访中,得知这所学校三个月以前也曾经发生过一起轮奸案。
那是一天晚自习之后,这所中学初二(2)班的女生刘某正在学校外边的路上走着,还没有走到小卖部,突然被几个社会青年强行拽上了车,带到县城火车站旁的一间旅社轮奸了。
图片
因为受害女生与犯罪嫌疑人之一认识,是一个村庄的邻居,加上考虑声誉等因素,受害女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在宿舍管理员的询问下,受害女生才说出自己一夜未归的原因。事后,由于受害人父母不愿报案,学校也就没有再插手此事。
公安民警立即走访了受害女生刘某,以及刘某的父母。但是,无论如何劝说,刘某父母就是不肯再提及女儿被轮奸一事。
现在,办案民警已经掌握了两起轮奸案。
正在侦查中,附近十公里之外的一所中学又报告了一起轮奸案,说一名女生在上学途中遭遇轮奸。
办案民警赶过去的时候,受害女生已经身受重伤,住进了医院。经过调查得知,女生杨某在清晨上学途中,路遇五六个男青年,被他们拉进附近庄稼地里实施了轮奸。
据受害女生回忆,其中有四人参与了轮奸。由于天色放亮,周围道路上开始有机动车和行人经过,这伙青年才一哄而散了。
由于被泥土迷糊了眼睛涌融优配,受害女生并没有看清犯罪嫌疑人的面孔,只是听他们说话像是附近不远的口音。
办案民警勘验了案发现场。由于现场混乱不堪,足迹庞杂,有价值的足迹几乎没有。最后,民警在路边提取了两枚向外行走的足迹,这两枚足迹稍显完整,而且是男性足迹。
图片
就在办案民警四处排查的时候,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早晨,附近某村村办工厂报案说,他们工厂的两名女工同时失踪了;值班室铁皮柜里暂存的两万元现金不翼而飞;一名保安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已经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当地派出所民警急匆匆赶到现场,问询了大致的情况:两名女工分别是乔某,女,二十七岁;毛某,女,三十六岁。夜晚,她们两人住在厂区内的临时值班室。受重伤的保安李某,男,二十一岁,夜晚独自一人在大门口警亭值班。
厂区不大,公安民警首先来到了两名女工睡觉的临时值班房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被褥、床单、衣物扔了一地,桌子上边的台灯也掉到了地上,一片混乱。靠着墙角放置的铁皮柜敞着大门,里边的账簿、印鉴散落在地。
地面没有血迹,没有外人闯入经过一番搏斗的痕迹。难道,这两名女工一起携款外逃了?难道,她们两人还打伤了保安?
忽然,细心的民警发现了地面上有向外拖拉物品的痕迹,像是扫帚扫地一样在地上划走了一些灰尘。
民警疑惑了,若是携款外逃,她们知道现金存放的位置,怎么还会翻箱倒柜四处寻找?况且,那些现金揣进衣兜或者装进皮包即可,怎么还需要向外拖拉物品。工厂还有什么贵重物品需要装进箱子一起带走呢?
工厂领导一再否认值班室里还有其他贵重物品。工厂年年月月按时纳税,没有黑账,也不需要躲藏,谁拿走了账本也不值钱。
顺着地上拖拉物品的痕迹,民警追踪来到了室外。痕迹在一条工厂排水的水沟附近草地上消失了。难道他们外逃之前还在水沟之中藏匿了某些罪证?
图片
就在这时,民警在草地上发现了血迹。这些血迹在室内没有发现,只有到了室外临近水沟的草地上才有发现。也就是说,在草地上曾经发生过刀刃划过肉体的搏斗。
可是,她们两人既然卷走了现金,怎么到了室外又发生了殊死搏斗呢?难道发生了内讧不成?即使发生了内讧,怎么没有发现她们两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伤残者呢?是不是保安阻止了她们外逃,在此发生了搏斗?
唯一的一个幸存者就是那名保安。可是保安受了重伤,几乎成为了植物人,根本不能接受民警的询问,也无法叙述当时的情况。
如果两名女工外逃了,她们会朝哪个方向逃走呢?
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县公安局,希望能够派来警犬协助调查,顺着她们外逃的路线前往追踪。
中午,吃完盒饭,在厂区会议室,民警和工厂领导在一起座谈。工厂领导叫来了所有熟悉两位女工的工友,大家议论纷纷,七嘴八舌。有的说她们卷款潜逃太不应该,那些都是大家的血汗钱;有的说根本不能相信她们会外逃,她们平时老实本分,从不占工厂的便宜。一时间,厂区内舆论哗然,说什么的都有。
一会儿,县公安局警犬队来了。两只警犬从临时值班室开始,从室内嗅到室外,到了草地依旧没有停歇,而是一直嗅到了水沟,然后冲着水沟狂吠起来。
难道水沟下边隐藏着什么秘密不成?
民警立刻上前打开了水沟上边的水泥盖板。很快,映入人们眼帘的是难以置信的恐怖景象:两位女工姿态各异地蜷缩在水沟之中,早已没有了生命迹象。她们的身边,没有任何现金。
这说明,有人杀死了她们,夺走了她们看管的财物。
很快,大批的公安民警赶来了。现场勘验表明:两位女工遭到绳子勒脖而死。
图片
那么涌融优配,是谁把她们先后杀死,又投人到水沟之中的呢?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参与犯罪的嫌疑人起码应当在三人以上;否则,他们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杀死两名女工,重伤保安的犯罪行为。
按照规定,工厂的大门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可是,由于资金有限,年久失修,工厂大门的监控录像早已失控;从保安室内看到的只是即时景象而已,过后再看,什么录像都没有。
尽管无法立即破案,公安民警在粘了血污的草地里还是设法提取了三枚较有价值的足迹模型,为今后侦破此案奠定了基础。
这时,又有一个案件发生了,使当地社会舆论沸沸扬扬。
农历七月初七被称为中国“情人节”。当天晚上,盛德村一位女村民盛某在参加了朋友的生日宴会之后,被朋友送到村口下车回家。然而,就在这时,她酒精上涌,独自一人蹲在村口呕吐;不料突然被几名青年劫持到了一片林地,实施了轮奸。
图片
盛某向公安民警讲述:七夕这天,她接到县城某同学的邀请,乘坐公交来到县城某酒店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来宾们都喝了不少酒。有人提出晚宴再喝啤酒,她的同学提出晚上派司机开车送她回家。她碍着同学的面子勉强同意了。晚宴之后,盛某在车上睡了一路。就在汽车驶入村口的时候,她感到酒精上涌,有些恶心,就要求司机停车。她下车之后,看到已经到了村口,就让司机返回了。
司机走后,盛某独自一人蹲在地上呕吐。当她刚刚站起身来的时候,感到一阵眩晕,于是扶住了一棵小树。她正在喘息,忽然从旁边的林子里蹿出几名男青年,对她冷嘲热讽,动手动脚。这时,她已经气喘吁吁,无力呼喊。看到她醉得无法行走,那帮男青年将她架到了附近的林地,实施了轮奸,并且抢走了她的项链和身上的现金。
临走,那帮青年威胁她说:“明天好好种地,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张扬出去对你也不好。”
然而,盛某并没有被吓倒,第二天一早就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在农村,尤其在偏僻的小山村,妇女遭受强奸之后更多是选择了独自默默忍受。她们不敢报案,往往是考虑名节的影响。在那些相对封闭的狭小山村,哪个妇女遭受了强奸,不但难以赢得同情,反而会使她抬不起头,无法恢复昔日的平静生活。
在农村的广阔天地,当时的警力还无法掌控到各个乡镇村落,无辜妇女遭到强奸的事件还不时在发生。就在女村民盛某遭到轮奸的数日之后,附近村庄的妇女刘某和女儿蒋某又遭到了轮奸,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
图片
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村口的时候,看到一名衣衫单薄的少女站在路边哭泣,旁边围着几名村民。
少女将民警带到了自己家中,民警发现少女的母亲刘某躺在床上,浑身是伤,家中一片狼藉,显然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少女蒋某诉说:当时,大概是半夜的时候,一伙蒙面人闯进了她们家中,手持猎枪和匕首,逼迫她们交出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她们求情说家中没有钱财,遭到了那伙蒙面人的殴打,母亲刘某的一根肋骨被打断。他们翻箱倒柜,搜走了他们能够找到的现金和值钱的东西。之后,他们将她们母女分别拖到两个房间实施了轮奸。
这时,少女蒋某家中的异常情况惊动了邻居。就在邻居终于斗胆过来质询的时候,遭到了那伙人的恐吓。后来,陆续赶来了十几位村民,那伙人中的一个举着猎枪朝天开了一枪;受了惊吓的村民并没有完全退缩,持枪者又向人群开了一枪。这一枪,很多散弹发挥了威慑作用,数名村民受伤倒地,不再围攻他们。之后,这伙人就朝着村口逃走了。
由于他们全都蒙着黑纱,又在夜晚,少女蒋某和母亲刘某都没有看清对方的面孔。
办案民警勘验了现场,提取了认为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模型,其中,有两枚足迹较为清晰。
1995年12月8日,县公安局负责同志亲自带车来到河南省公安厅,邀请郑德才、梁万斌两位同志前往县局指导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图片
在县公安局会议室里,郑德才在听取汇报后,随即与梁万斌同志审查了原来所取得的材料。依据这些材料,郑德才、梁万斌展开了现场复查。
他们在当地办案民警的陪同下先后来到了几个保存较好、仍旧可以勘察的重点案件现场,认真核实原来提取的足迹等物证;同时,对较有价值的足迹重新进行了提取工作。
经两天两夜的紧张忙碌,郑德才、梁万斌基本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的足迹物证。
这一天,县公安局会议室里挤满了参加案情分析会的人,没有座位的就站在墙角、门边,大家谁也不愿意放过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翻阅着一叠整理出来的足迹鉴定材料,郑德才、梁万斌逐一作了解释,并向全局参战干警公布了分析检验意见:
第一,根据各个案件的作案特点和现场足迹等物证,上述数十起案件,大部分可以并在一起,系同一伙罪犯所为,属于系列抢劫、强奸案。
第二,从罪犯作案和每次作案之后逃跑的方向来看,罪犯居住范围应在县城东附近,重点在刘店乡。
第三,其中一名罪犯年龄在二十七岁左右,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体态稍胖;另一罪犯,年龄在二十三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九左右。
第四,破获此系列案具有可靠物证等有利条件,现有物证完全可以支撑案件侦破工作。只要能够找到任何一只与案发现场足迹相关的鞋子,案件侦破就有了重大线索。
第五,立刻建立新的专案班子,将辖区所有村庄划分若干区域,分工负责,分片包干,逐人逐户认真排查。同时,在各个乡村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巡逻放哨,一面制止案件再次发生,一面检举揭发可疑人员。
为了办案民警工作方便,郑德才还描画了这一团伙中两人的相貌特征形象图。罪犯持猎枪、着迷彩服,两名主要案犯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内。
从这天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排查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
图片
转眼到了春节前夕的腊月二十八,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公安民警们并没有因此而放松排查工作。
就在这个充满了喜庆气氛的时节,一个酷似郑德才描绘的画像的青年男子闯入了民警的视线。这名男青年就是刘店乡黄楼村人,名叫李国方,二十九岁,体态稍胖,常常穿着一件迷彩服。
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并没有对李国方采取措施,而是让他安心过年。同时,办案民警加紧了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工作。走访得知,李国方平时游手好闲,经常打架斗殴,可能拥有枪支。
很快,另一名酷似郑德才描绘的画像的犯罪嫌疑人也走进了警方的视线。这个人也居住在刘店乡黄楼村,名叫王心奎,二十四岁,身高不足一米七。
大年初一早晨,专案组展开了大抓捕。六辆警车静悄悄地先后驶入了黄楼村。突然,车门大开,全副武装的办案民警和武警战土冲进了李国方、王心奎的家中,将李国方、王心奎抓获。
图片
然而,在李国方、王心奎的家中,办案民警并没有搜查到作案使用的猎枪、匕首、头套等物证。搜查结束的时候,办案民警带走了李国方、王心奎的几双鞋子。
这时,李国方、王心奎的家人不依不饶,阻挠专案组将两人带走。围观的村民也是越聚越多。当地派出所民警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人群终于散去,警车驶出了黄楼村。
经过突审,李国方、王心奎拒不承认自己参与了系列强奸杀人案;但是,又对历次案发时间自己的去向说不圆满。
当专案组办案民警带着李国方、王心奎的几双鞋子来到省公安厅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深夜了。郑德才在家里接到电话,匆匆赶到了办公室。郑德才将李国方、王心奎的几双鞋子与几起案件的现场足迹经过长时间的认真比对之后,脸上露出了笑容:“不错,不错,就是他们。”
在足迹鉴定等证据面前,李国方、王心奎开口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很快,办案民警在他们的指认下起获了他们抢劫、轮奸受害人作案使用的猎枪、匕首、头套等物证。
至此,案件进入追踪抓捕其他团伙成员的阶段。
在河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几天之后,落网潜逃的团伙成员方某、蒋某、刘某在省内其他地区被抓获,押送回本县接受审讯。
图片
截止至1996年3月26日,李国方、王心奎等团伙成员全部落网,一百余起系列案件告破。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国方、王心奎等团伙成员向专案组交代了从1995年元月至被抓获,先后在确山、汝南、正阳、驻马店、明港等地抢劫财物达二十一万余元,轮奸妇女十一人,强奸五人,死伤多人的案件共一百零七起。
不久后涌融优配,这伙恶魔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红腾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